为了方便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市金融办信息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及《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》制定本指南。
一、主动公开的信息
市金融办信息的公开工作由我办政办科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及《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》,按照本部门工作职责负责组织。市金融办负责主动公开以下信息:
(一)市金融办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;
(二)市金融办工作发展规划、专项规划、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;
(三)工作动态,工作进展,重大事项;
(四)行政事业收费的项目、依据、标准;
(五)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;
(六)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、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;
(七)市金融办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、变动情况的文件;
(八)市金融办人员职务任免的信息或文件;
(九)市金融办领导成员简介;
(十)市金融办领导同志重要内外事活动信息;
(十一)其他依照法律、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和省政府规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。
以上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,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予以公开,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的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二、公开的方式
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,原则上在信息产生后30日内公开。
主要采取在安康市政务网站公开,具体网址为:https://www.ankang.gov.cn/。
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,法律、法规和规章对政务信息公开另有规定的,认真执行其规定。
我办还采用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公开。
(网站网址:https://jrb.ankang.gov.cn/;微信公众号:安康市金融办)
主动公开信息,亦可通过安康市金融办(办公室,电话0915-3229945)线下查阅。
三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
安康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政办科具体承办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。
办公地址:陕西省安康市育才路113号
联系电话:0915-3239945
传真号码:0915-3239945
邮政编码:725000
办公时间:上午8:00-12:00,下午14:00-18:00(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:00-18:00,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);
电子邮箱:aksjrb@126.com
四、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提出
申请人可根据《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》提出书面申请,并填写《安康市金融办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,附后)。
(一)书面申请。申请人可从安康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金融办主页下载《申请表》,也可以信函、传真形式向市金融办办公室索取《申请表》,填写后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提交。提交时请在信封、传真件的左上角注明“申请公开政府信息”。
地址:陕西省安康市育才路113号
收信人:市金融办
邮编:725000
(二)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。申请人在市金融办主页上依申请公开栏目填写电子版《申请表》,直接在线提交。
(三)口头申请。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,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,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。
五、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
(一)受理机构:
由市金融办办公室受理、分办。
联系电话:0915-3229945
传真:0915-3229945
电子邮箱地址:aksjrb@126.com
(二)受理申请时间:
除节假日外,每日为8:30—11:30,14:30—17:30,其中7-8月份每日为8:30-11:30、15:30-17:30。
(三)申请的办理:
1.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,属于公开范围的,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;
2.属于免于公开范围的,将告诉申请人并说明理由;
3.依法不属于市金融办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,将告知申请人;
4.申请内容不明确的,即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、补充。
5.本机关收到《申请表》,能够当场答复的,当场即予答复;一般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;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,经市金融办主管领导同意,并告知申请人,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;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,受理部门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。
安康市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.docx